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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相關注意事項

公告類型: 一般公告
點閱次數: 851
第一條 南臺科技大學 (以下簡稱本校 )為配合政府建立證照制度,以提升產業技能;並培養 本校學生專業實務能力,增加競爭特訂定辦法。

第二條 學生於本校就讀期間取得辦法獎勵之專業證照,且符合申請資格並照後一個月內 (如逢寒暑假,於開學後兩週內 )至系所辦公室完成登記者,可申請證 照獎勵。但一考兩者僅能擇申請

第三條 本辦法所獎勵之專業證照分初階、中及高等三級別。

等相關條文,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

發布日期: 2016/11/23
發布人員: 趙倍岑